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
——由李天一案引发的思考
作为新生代的大众媒体,网络所具备的技术优势传统媒体无法比拟。其信息发布之及时、传播速度之快让人叹服,每天都有不可尽数的消息在网络上发布。然而,这些遍布网络上的形形色色的消息,究竟有多少是真实的、是负责任的?
就拿李天一案来说,事件刚发生时,媒体仅仅是看到这一案件的信息爆炸点,于是一时间,网络上有关未成年作案人之一——李天一的各种信息悉尽被曝光,点开网页,铺天盖地而来的都是关于作案人个人信息、家庭背景的报道,至于隐私问题、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早已被媒体所抛之脑外。更有一些无良媒体,仅仅是使用一些诸如“据说”、“据了解”等模棱两可的词语来进行专题跟踪报道,丝毫不负责任地任意批判其做人之失败、其父母教育之失败,致使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群众的关注点都在李天一及其家人身上,而不是案件本身。更有甚者,公然对其父母的婚姻大肆批评,将作案人的过错归结到其父母身上。网络上充斥的负面消息,误导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批判的矛头直指老艺术家,而完全忽略了他们曾经对社会及人民所做的贡献。直至有人对此做法提出异议,网络上的媒体报道才对其片面抨击的言论有所收敛,将作案人的姓名改为“李某某”。然而,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却并未起到很大的作用,几天前源源不断涌向群众的信息已经生了根,许多人谈及此事,话语中已经带有明显的偏见与仇视。
中国的网民数量十分庞大,并以较快的速度上涨;在结构上趋于低龄化,青少年已成为网民的主体。但这个群体思想不成熟,没有自己的价值体系、易于跟风,非常需要社会的正确引导。随着网络媒体对社会与公众的影响日益扩大,它在舆论导向方面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一些媒体受到商业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为了获得高点击率,制造轰动效应,对新闻不严格把关,发布许多未经证实的新闻,甚至仅凭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任意歪曲事实,制造虚假新闻,使虚假信息在网络上肆意被传播,对群众造成误导。比如前一段时间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的“王菲出家”,仅仅是因为王菲本人对于佛教的信仰及以前的一些向往佛学的行为,就随意散播谣言,最后王菲本人被迫出面澄清,这一事件才得以平息。再如震惊群众的“美国机构利用中国小学生实验转基因食品”,使群众对于转基因这一目前尚有争议的事物更加抵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这些虚假消息所造成的对事件本人及群众的不良影响,发布者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网络媒体取信于民的基石,它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劲的扩张力,必须依赖于新闻的真实可信。那些不切实际的虚假网站,必定会遭到群众的舍弃。
有些网络媒体利用多数群众的仇富心理,整日致力于报道各地豪车名宅、奢侈婚庆等事件,这类负面事件使得人们对于社会上的富人阶层产生更深的抵触,潜在中对于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娱乐媒体在网上肆无忌惮地发布明星的隐私,热衷于制造爆炸性消息,许多名人甚至遭到媒体全天的秘密监控,几乎没有人生自由。更有一些网络媒体,为了点击率,迎合一部分品味低下的受众,甚至发布一些迷信、变态、色情、暴力等方面的有害信息和违法广告,损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冲击着我们的道德底线,引导着一种畸形的偶像观念。
社会责任,是国家对网络媒体的要求,是网络媒体对自身的约束,是受众对网络媒体的期望。没有社会责任的网络媒体是无法长久生存的。因此,网络媒体只有充分发挥它的优势,增强社会责任,保证信息传播的有益性和有效性,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结合,才能真正成为传媒界的中流砥柱。
(作者:郭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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