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审议会议现场
(图文|发展规划处通讯员 汪华)4月27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规章制度清理专题审议会议,明确拟废止文件的确认标准和操作程序,确立学校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牵头单位,并就下一步的清理和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计财处、发展规划处、国资设备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年”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高翅主持会议。
发展规划处处长冯永平介绍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年”工作组对照校属50个单位提交的材料,通报了经初步审查、集中研讨等环节后的反馈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就拟废止文件的确认标准、操作程序等达成共识:要求废止工作分批开展,先立再废;确保“不影响管理工作、不留下管理空白”;做到依据明确、原因充分、程序规范。
会议建议发展规划处在各单位提交的拟废止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审查,发“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年”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征求意见后,由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必要时先会签,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以校发文进行废止。在文件废止后,留存好原始文件,保证历史档案的完整性、原真性。修订工作涉及多个单位职权范围的,原则上由原起草单位牵头负责。
高翅在总结讲话中指出,2015年作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年”,中心工作要以学校章程为统领,全面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把握进度、合理安排,有计划地开展好制度建设工作。他强调,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要注意轻重缓急,当前首先要做好清查和废止工作,5至6月工作重心是协调、组织学校规章制度的修订及新订工作。各单位内部工作制度的“废、改、并、立、释”,按照“自主开展、备案管理”的原则进行。他强调,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新订工作应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审慎开展,做到“把方便留给师生”,确保师生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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