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网讯(通讯员罗晓峰)2月27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部署会。副校长高翅、吴平,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王从严,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及各学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长助理、计划财务处处长郭刚奇主持。
后勤管理处代表专项管理办公室汇报了2016年专项执行情况、2017年专项执行工作要求,部署了2018年专项申报工作以及建立完善2019-2020年专项项目库工作。据悉,2016年我校专项工作总体良好,但个别项目执行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就2017年专项执行,学校提出了“明确责任人、落实任务时间表、严格招投标及审计制度、规范过程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等方面建议。随后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韩英霞解读了财政部、教育部最近印发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做实做细项目库、科学统筹使用专项资金等方面建议。校长助理郭刚奇从拓展资金支持范围、完善资金分配、限定调剂自主权、强化绩效管理、明确责任主体、严肃财经纪律等六个方面对该办法进行了补充解释。
吴平在讲话中指出,专项实施要加强顶层设计,要立足长远,起点要高,眼界要宽。与此同时,要强化项目规范管理:一是科学管理,要进一步明确项目责任人和执行人,尽早启动项目,注重节点控制,科学规划工程实施进度管理;二是规范管理,严格采购与招投标制度,合理制定采购与招投标方案;落实审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精细管理,要强化工程监管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切实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进而提升师生员工幸福感、获得感。
高翅总结讲话时强调,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执行,要坚持“育人为本、公共优先、共享优先”的原则,要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注重绩效导向的规划、设计、施工,要求“一分一厘不能浪费,一分一厘不出差错,一分一厘用出绩效”,杜绝“有钱有权就任性”的思想。他从重新审视方案、民主征求意见、依法依规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执行进程公开、狠抓质量绩效等六个方面对2017年专项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确保专项资金高质量、高效率、高绩效执行。
会议最后,校领导与部分项目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执行承诺书》。
审核人:秦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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