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网讯(通讯员马远)3月2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四批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7]1号),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方菲副教授、李凤兰副教授入选第四批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二人分别申报的“新农合制度中的农民权利保障研究”“变迁视角下社会主导价值观对大学生幸福观培育的作用机制研究”被立项为重要项目。
据悉,经湖北省教育厅严格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第四批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共有40人入选。《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财〔2013〕6号)要求,加强对入选者申报项目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
《通知》要求入选者在培育期间,每年度末要提交一份教学科研报告,要带着课题前往高水平大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学习进修、交流访问或合作研究,并取得相关学习和研究成果。《通知》要求入选者应在完成相应任务后,省教育厅将采取会议鉴定办法对入选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进行终期鉴定,对评估鉴定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对考评合格的入选者,继续跟踪重点培育。
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进一步加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力度,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教思政〔2012〕6号)精神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计划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通过项目资助、研修培训、社会实践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扎根实践、勇于创新、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的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学术影响力的名家大家,引领和带动全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
审核人: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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