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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全国学生经济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

核心提示: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对全国99个单位授予“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对84名资助工作者授予“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璟同志分别作为单位与个人典型获评此殊荣。

南湖网讯(通讯员孙倩茹)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通知(教助中心[2018]20号),对全国99个单位授予“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对84名资助工作者授予“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璟同志分别作为单位与个人典型获评此殊荣。

据了解,此次评选除优秀单位及个人典型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授予了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等232个单位“推荐学习单位”称号,授予吴宁等201名同志“推荐学习个人”称号。中心号召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学生资助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典型的经验做法、事迹,不断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已发资助上狠下功夫,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学校坚持将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为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益增长的生活与成长需求,一方面竭力丰富公寓化用品、路费、求职、冬季寒衣、餐费补助等各类物质资助,为学生提供信息化、隐形化、定制化的贴心服务;另一方面拓展“励志系列”能力提升计划、诚信感恩教育、志愿公益实践等精神资助,构建起了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了“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四年来,学校连续获得全国部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优秀。

审核人:魏鹏

责任编辑:兰涵旗